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定于2017年8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9日下午14:00至19:30
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山西人大会议中心
二、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三、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面试当日准时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如开考后,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参加面试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领取。在面试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以及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在本人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事项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信息中心0351-4556633
人民代表报社0351-8228654
咨询电话:办公厅人事处0351-4556506